关于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思考
中矿联地勘协会会长 邢新田

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勘查协会会长 邢新田

    撰写本文有三个方面的背景,一是中国矿联地质勘查协会于2004年10月至12月份承担并较好地完成了国土资源部代国务院起草加强地质工作决定起草组下达的《关于深化地勘队伍改革研究》的课题,为撰写本文奠定了基础;二是在2005年春节前,地勘协会在向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矿联及国土资源部地勘司等有关领导汇报中矿联地勘协会的工作时,对推进地勘队伍改革这一课题又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使我受到了很大启示;三是在春节前中国矿联地勘协会在北京召开了会长联席会,专题听取了会长,副会长单位对国土资源部代国务院起草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意见和建议。春节后,我又参加了国土资源部地勘司主持召开的部分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地勘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听取对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意见和建议。这些进一步开阔了我对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思路。"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上述三个方面的背景,实际上是我对推进地勘队伍改革这一课题较深入,较广泛的调查研究。这使我对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思考有了发言权,特撰写本文,献给全国地勘队伍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以抛砖引玉。

  一、思考把握的基点思考坚持把握三个基点。

  其一推进地勘队伍改革要坚持国办发(1999)37号文件指出的改革方向,即地勘队伍改革必须坚持事企分开,必须坚持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必须坚持探索建立现代地勘企业制度。这一方向是经过十多年改革探索的结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定的,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加强地质工作的必然选择,是不能动摇的。

  其二推进地勘队伍改革要紧紧抓住改革的中心环节。地勘队伍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地质勘查业的改革,通过地质勘查业改革,形成以商业性地质工作为主体,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体制,发展国家地质勘查事业。而地质勘查业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不发育,资本市场缺位、地质勘查单位缺少必要的资本金积累投入风险勘查等,这些问题制约地质勘查业的改革。

  其三推进地勘队伍改革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勘队伍改革是国有地勘单位成立五十年来最重大的变革,不是一件易事,不是咬咬牙、跺跺脚、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事,而是一项高难度工程、系统工程和体制创新工程,因此必须坚持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和地勘单位共同努力,把地勘队伍改革推向前进。推进地勘队伍改革既不能简单理解为就是整体转企,也不能简单认为企业化经营就是转成企业,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位。检验改革成败的关键要看是不是坚持了以人为本、调动多方面从事地质勘查工作的积极性,是不是真正加强了地质勘查工作,是不是为国家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矿产资源保障和坚实的地质基础支撑。

  二、五年来地勘队伍改革实践的剖析

  (一)主要成果
  1、地勘队伍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
  原隶属国家工业部门管理的地勘队伍约70余万人,自1998年起,分别按照国务院《关于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2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文),国务院《关于调整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7号文),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2号文),先后将原煤田、地矿、核工、有色、冶金、建材、化工和轻工等国家部门管理的地勘队伍移交地方,实行属地化管理;而地方接受有困难的,按国办发(2001)2号文件的规定,将部分原工业部门地勘队伍交由中央管理。这是五十年来,国家地勘队伍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约63万人(在职34万人,离退休29万人),其中,原地矿系统的约38万人,原工业部门约25万人;交由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主要是原冶金、煤田、建材、化工、核工、有色等行业部分地勘队伍,约9万人(在职4.5万人,离退休4.5万人)。

  2、坚持从结构调整入手,推进地勘队伍改革。
  在地勘队伍改革中,按照事企分开和主辅分离的原则,坚持从结构调整入手,推进改革,并把队伍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与资产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主要作法是:

  (1)坚持事企分开,组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推进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
  (2)坚持主业与辅业分离,推进地勘队伍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壮大主要产业,放开辅业。
  主要产业指的是主业和骨干产业。主业是指地质调查与地质勘查业,工程勘查与基础施工业;骨干产业是指与地质勘查工作相关联的,有规模的超硬材料与机械加工业等产业。将这些产业坚持以局(或以地域,或以队)为单元,从地勘经济整体中分离,并适当集中起来,实行企业化经营或转制为企业,按企业机制运行,并探索组建股权多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辅业主要是指过去?quot;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地质工作方针指引下,办起的以安置富余人员为主的小厂点和商贸服务业,将这些辅业按照国家关于"放小"的要求,正在积极探索以拍卖、租赁和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实行国退民进,放开搞活地勘单位的小企业。
  (3)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因自身的年龄、性别、知识、专业等实际问题而无法适应转企的富余人员剥离出来,纳入基地管理。
  主要作法是有的地矿(勘)局将基层地勘单位转为物业管理基地或基地管理中心,按事业单位管理,制订内部提前退休或退养政策,稳定职工队伍。主要管理离退休人员、提前退休人员或下岗人员和不能纳入经营开发的物业资产,以促进主要产业事企分开和实行企业化经营,加快改革步伐。
  (4)坚持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推进地勘队伍改革。
  主要是将经营性资产按产业相对集中,适度规模,作为企业法人财产,负责保值和增值。将非经营性资产分别交给相关物业管理基地,并在经营开发上作文章,努力将部分非经营性资产转化为经营性资产,提高资产运行效益。
  3、在地勘队伍改革的实践中,实行企业化经营或有条件转企的产业探索了由事业体制转向企业体制的三个不同的模式。
  (1)坚持以局为单元,在局管理下按不同产业优化队伍和资产结构,组建产业集团公司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2)局坚持以区域为单元,优化资产和人力资源结构,组建集团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3)局坚持以地质队为单元,按产业进行内部队伍和资产结构调整,组建产业子公司。
  4、以改革为动力,发挥产业优势,加快地勘经济发展。
  在地勘队伍改革中,各地勘单位根据各自特点,坚持以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进一步发挥了地勘队伍的地质勘查和工程勘查两大产业的优势,融入国家发展、地方经济与矿业开发,加快了地勘经济的发展。据有关资料介绍,属地化管理的24个省、市、自治区地勘局,1999年和2003年总收入分别为89.9亿元和157.9亿元,4年间增加了75.0%,平均增长率18.9%。其中地勘费收入1999年和2003年分别为25.7亿元和41.1亿元,4年增长60%,平均增长率为15%;市场收入1999和2003年分别为62.7亿元和114.2亿元,4年增长82.1%,平均年增长20.5%。净资产1999年和2003年分别为65.4亿元和84.4亿元,4年增长13.7%,平均增长率为3.4%。节约与效益1999年和2003年分别为12425万元和25705万元,4年增长107%,平均增长率为26.8%。其中云南省地矿局成立了以发行A股上市为目标的云南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全方位开展地质勘查与矿业开发服务,实现了地质勘查业的低成本扩张。还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地质调查,开发地热资源和旅游地质项目,扩大珠宝等进出口贸易,促进了全局经济发展,2003年实现了总收入9.68亿元,年均收入增长率10%以上。浙江省地矿局属地化管理以后充分利用自身勘查施工能力很强的优势,坚持巩固、完善、壮大工程勘查、基础施工、隧道施工、市政、交通、水利、土石方、爆破等工程施工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自身地质勘查的优势。积极开展全省农业地质调查工作;开展省内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治理工作;开展城市地质、旅游地质和省内矿山地质调查等。经济出现了超常速发展,市场收入由1999年的6.5亿元发展到2003年的20.8亿元,4年增长220%,平均增长率55%。交由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在地勘队伍改革中,同样实现了地勘经济跨越式发展。以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为例,几年来,地质找矿方面,在新疆、内蒙、西藏等地实现了突破性的进展,获得了一大批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矿产地和矿业权,几年来获得铁矿储量10288万吨、锰矿储量2227万吨,以及一批铜、金等矿产储量。他们还努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分别在蒙古国、吉尔吉斯、越南、柬埔寨、缅甸、秘鲁等国家登记了一批矿权地。由于地质勘查业和工程勘察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全局经济的跨越式快速增长,市场总收入从2001年的8亿元,发展到2004年的15亿元,3年增长87.5%,平均增长率达29.20%。

  5、注重加强管理工作和稳定地勘队伍。
  在地勘队伍改革与地勘经济发展中,坚持向管理要效益、稳定职工队伍已成为地勘单位的共识。在管理中,主要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责任制管理、资产管理、分配管理、安全管理、基层管理等。因此地勘单位普遍出现了地质经济发展速度与效益较快的双增长态势,地勘单位经济实力有较大增强。为保持地勘队伍的总体稳定,各地勘单位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听取职工意见,切实关心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和困难职工生活,因此在深化改革中保持了地勘队伍的总体稳定。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五年来改革的实践,证明地勘队伍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各地勘单位正在积极创造条件,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有不少急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1、对地勘队伍改革,要防止放而疏忽行业管理,因此加强国家对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宏观指导是当务之急。
  地勘队伍改革是指国有地勘单位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高难度工程和体制创新工程,且不可一放了之;而且又有了五年的自身改革实践。如何运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论,自觉地推进改革,坚持改革方向,实事求是地加快改革步伐,是摆在下一步推进地勘队伍改革面前的首要问题。因此国土资源部和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地勘队伍改革实践的总结和宏观分析,理论研究和分类指导,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有关政策,为进一步推进地勘队伍改革创造更宽松的外部条件。这是移交地方管理的和交由中央管理的地勘队伍的共同心声。国家应进一步关心和指导属地化管理的地勘队伍的改革与发展;应切实加强对交由中央管理的地勘队伍的行业管理;应从积极方面,注重解决两者在改革政策扶持上的反差问题,以便推进改革与队伍稳定。

  2、应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地勘队伍改革。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过程,推进地勘队伍改革也必然如此。五年前国办发(1999)37号文件和(2001)2号文件都明确规定,大多数地勘单位经过一段实践过渡,要转为企业或进入企业集团,成为具有"四自"能力的经济实体。这个目标经过五年的实践看来,以局为单元整体转企,目前是不现实的。其一是因为要把五十年的国有地勘事业单位一步整体转企,所需的必要资本金难以筹集,以行政命令令其转企,只能沦落为打工仔,将极大挫伤地勘队伍的积极性。其二是因地勘队伍因自身问题,在职职工有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无法进入企业。经调查,在以局为单元的地勘队伍中,有接近60%的职工是离退休人员,有20%因自身问题不能进入企业,有20%是在岗人员。地勘单位整体转企后,如何能用20%的人创造的效益,去承担80%人员所需的基本费用!倘若在这种事实下,硬行推入企业,只能使企业从一开始就步履维艰,难以生存与发展。其三是由于地方政府对"地质勘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认识的深化,有的地方政府已把省地矿局列入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尚若再强调以局为单位的整体转企,不仅因上述其一与其二的问题目前不能实现,而且也会造成思想混乱和队伍不稳。但是必须做到以局为单元的事企分开,这是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核心,是不能动摇的。要背水一战,真正做到事企分开,防止事企混合和两头跨的体制。要切实树立事企分开的紧迫感与危机感,列出时间进度表。

  3、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目前面临的四个主要难点。
  推进地勘队伍改革不是单项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面临着四个难点,主要是:其一,作为地勘单位主业的改革,即地质勘查业改革是地勘队伍改革的中心环节,既是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因为商业性地质工作是地质勘查业的主体,要将从事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地勘队伍转制为企业,遇到的首要难点是尚未有发育的地质勘查市场,特别是地质勘查资本市场。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地质勘查市场的培育与发展决定着地质勘查业的改革进程。其二,作为地勘队伍的第二个主要产业,工程勘查与基础施工业,其运作完全是企业行为。但目前其人均净资产不足2万元,与国家同类企业人均净资产17万元的水平相差甚远。没有国家的有力支持,没有必要的资本积累,就实现不了企业的资本形态变化及其良性循环。其三,国家某些行政行为,对加快转企起了负面作用。有些省、市、自治区财政将要把地勘费预算管理的基点放在基层地勘单位,造成地矿(勘)局无法以局为单元调节地勘费用,支持地勘队伍改革;在转企的过渡期内,国家事业单位调资,凡是转企人员,国家就不拨给调资费用,这种鞭打快牛的作法,影响了地勘队伍改革的自觉性;有些职工在地勘单位干了几十年,转企后退休,按企业养老管理办法执行,比事业单位养老金低很多,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很不利于加快改革步伐。其四,地勘单位基地历史欠帐问题,特别是社会养老统筹问题、职工住房补贴问题、地勘单位办社会的问题等,不加以解决,地勘单位包袱沉重,直接威胁着地勘单位转企后的生存与发展。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地勘队伍自身是无法解决的,需要中央与地方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为推进地勘队伍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打破传统地质工作观点,加强地勘队伍改革的理论研究和指导,这也是要在推进地勘队伍改革中急待回答的问题。
  地勘队伍改革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四个新的战略性转变"的要求,要使改革后新的地质勘查生产关系适应新的地质生产力的发展,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工作的需求。新体制下的地质工作既要服务于矿产资源勘查工作,也要服务于加强环境、灾害、水文、农业、城市、工程等地质工作。在推进地勘队伍改革中,应加强依托基础地质工作,提升服务社会能力的理论研究和指导,使地质勘查工作不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矿产资源保障,而且还要提供可靠的地质基础支撑。

  三、关于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指导原则
  坚持地勘队伍事企分开,和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与良性互动的原则;坚持将地勘队伍改革与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地勘队伍改革适应地质工作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过程的原则;坚持地勘队伍改革同加强地质勘查工作与发展地勘经济、保持地勘队伍稳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地勘队伍改革方向,实事求是,总结经验,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与地方政府对地勘队伍改革宏观指导的原则。

  四、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事企分开,推进地勘队伍战略性结构调整。
  地勘队伍改革的核心是事企分开,要在以往五年改革的基础上,与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地勘队伍结构调整,并与调整产业、资产、经济结构相结合,推进地勘队伍改革。地勘队伍结构调整不是适应性的调整,而是从根本上进行战略性调整,主要是以局为单元,以事企分开为主线,按地勘队伍的各自功能进行定位,调整地勘队伍结构。局机关和尚未进入社会的物业管理基地纳入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管理,主要按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要求管理公益性事业单位,受国家有关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委托管理进入企业的国有资产,尚未进入社会保险体系的离退休人员,自身无力进入企业的下岗、待岗、预退人员,物业管理和基地资产等;将从事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和从事资料信息、图书档案、博物展览、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监测等单位,纳入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由于目前地质勘查市场尚未发育,将从事商业性地质勘查队伍,按事业单位管理,实行企业化经营;而矿业开发队伍、工程勘查与基础施工队伍、工业企业和多种经营队伍等,要创造条件转为企业,按照企业经营机制运行。

  (二)切实组建好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
  组建好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是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的前提。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等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指导地勘单位进一步按照国办发(1999)37号文件,(2001)2号文件和中编发(2004)2号文件与国土资发(2003)358号文件要求,中央和省一级都要切实组建好一支公益性地质队伍。在公益性地质队伍组建中,要注意如下五个问题,一是务必要做到组织落实。要使这支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精干、装备精良、技术过硬、作风扎实。首先要把中国地质调查局建强,使其成为全国地质调查队伍的事业实体和地质调查的核心,对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与此同时,交由中央管理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队伍也要组建一支公益性地质队伍,承担国家和地方的公益性地质项目。这支队伍按照统分结合的方式,定编于其地勘队伍内部,坚持事企分开,按事业单位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按承担的公益性地质项目,统一加强技术、质量、成本、资金、装备和成果的管理工作和业务指导。而省国土资源厅不宜再另起炉灶,重新组建队伍。二是务必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这支队伍的人才建设。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要加强对这支队伍的行业管理,人才与业务建设的指导工作。由于多种原因,年青有为的地质技术人才缺乏,加强这支队伍的人才教育与培养,已成为加强公益性地调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建议国家高等教育要加强地质、矿业、石油等学科的建设,增加国家办学经费,建立地质勘查专业国家助学金制度,吸引考生报考地质与矿产等专业。要提高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野外生活待遇,改善野外工作条件,建立野外工作的激励机制,认真抓好继续教育,加快地质人员知识更新,提高其技术与管理素质。三是建议国家财政与地方财政保证公益性地质工作经费和地质事业费,共同增加公益性地质工作的投入,使公益性地质工作拉动商业性地质工作,促进两者之间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四是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将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所需的基本建设费用和地质科技费用,纳入中央和地方基本建设资金与科技费用渠道,要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基地建设、技术装备建设和地质科学研究工作,实现"精兵加现代化?quot;五是公益性地质工作要注重拓宽基础地质的服务领域,不仅要为矿产地质提供重要信息,而且也要为非矿地质提供重要地质信息,提高服务于全社会的能力。六是公益性地质工作成果,要按有关规定,依法无偿、快捷、方便地提供给全社会使用。而公益性地质工作发现的有商业价值的矿产地,按资金来源渠道,分布交给中央和地方政府处置。

  (三)推进地质勘查业改革,促进商业性地质工作发展。
  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目的是要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发展国家地质勘查事业,而不是相反。推进地质勘查业改革是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是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的基础。地质勘查业改革主要是加强商业性地质工作,这是地勘队伍改革的重点与难点。因此要把推进地质勘查业改革作为地勘队伍改革的重头戏

  1、在地勘队伍战略性结构调整中,整合地质勘查力量,组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公司或地质勘查公司。
  要在地勘队伍战略性结构调整中,以局为单元,整合地质勘查力量,重组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公司或地质勘查公司,在转制为企业还不能到位的情况下,坚持事业单位管理,引进企业运行机制,实行企业化经营,待条件成熟时转制为企业,并探索建立产权多元化的现代地勘企业制度。

  2、设立国家矿产勘查专项资金,并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促进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发展
  地质勘查业的改革是要推进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发展。而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发展又为地质勘查业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持。

  商业性地质工作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是地质勘查资本市场很不发育,社会资本投入风险勘查很少,而多投入到风险不大的详查或勘探项目;地勘队伍由于历史的原因又没有必要的资本积累投入风险勘查工作。因此在目前风险勘查投资主体缺位的情况下,建议国家设立矿产勘查专项资金,并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为推进地质勘查业改革创造条件。
矿产勘查专项基金主要投入国家战略性矿产和能源,重要原材料矿产普查工作,减少地质勘查的风险,加强商业性地质工作。这样国家既可以缓解重要矿产资源的约束,扭转能源、重要原材料矿产后备基地匮乏的被动局面,增加其矿产资源的战略储备,又可以推进地质勘查业的改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项目由国土资源部依据国家批准的矿产勘查规划立项,由中国地质调查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项目招标或委托承包的方式,由符合勘查资质条件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公司或地质勘查公司承担。

  要依据地质工作规律,地质工作经济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建立专项资金的运行机制,按市场机制运作,加强专项基金的动态管理。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发改委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和成果绩效考核。专项基金可采用甲或乙方案进行运作管理。甲方案是必须由承担项目的地勘队伍投入一定额度的资金,或以持有的矿业权经评估作价出资,项目实施后未发现有商业价值的矿产地,由国家与项目承担单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国家出资部分按审批程序从专项资金中核销;发现了有商业价值的矿产地,国家和项目承担单位按一定比例分享权益,在划分比例时,要充分注意承担单位的智力投入,其中国家所得,用于补充专项资金,滚动投入国家重要矿产资源普查项目,形成专项资金的滚动补充机制。乙方案是国家矿产勘查专项基金用于对承担项目的地勘队伍给予全额或部分补贴,项目实施后,未发现有价值的矿产地,国家承担其资金风险,发现了有价值的矿产地,经依法评估、审定后转为承担单位的国有资本金,以加强商业性地质工作,推进地质勘查业的改革。

  3、进一步培育地质勘查市场,为地质勘查业发展提供驱动力。
  地质勘查市场是矿业市场的源头,主要包括地质勘查资本市场,地质勘查技术市场,探矿权市场,化验、测试与地质勘查等劳务市场等,而地质勘查市场的建设直接关系着地质勘查业的改革,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发育的地质勘查市场是地质勘查业发展的前提,也决定着地勘队伍改革的步伐。建议国家在完善矿业市场体系中,进一步培育地质勘查市场,为地质勘查业的发展提供驱动力。

  在地质勘查市场建设中,建议注意如下几个问题,一是加强地质勘查行业资质管理,依法规范行业准入。二是解决吸引社会多元投资主体投入地质勘查工作,建议国家如同对待石油行业一样,规定从相应的矿产品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矿产勘查基金,建立资源耗竭补偿机制;建议国家积极发展矿业资本市场,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风险勘查,探索设立风险勘查创业板块,拉动地质勘查工作。待地质勘查资本市场发育和逐步成熟,国家出资的专项资金可逐步退出。三是规范和简化矿业权审批程序,严格依法审批矿业权,保障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探矿权有效期和保留期内,国土资源部不能将该探矿权授予他人。探矿权人履行了法定义务,并具备法律规定的采矿权人的资质和条件,经履行有关程序,自然取得该作业区块的采矿权。要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激励地质勘查工作主体从事地质勘查工作。四是要切实加强全国统一、竞争、开放和有序的地质勘查市场建设,使探矿权、采矿权在地质勘查市场中健康流转起来。依法维护出资者、矿山企业和地勘队伍的合法权益,要大力发展评估、技术、信息等中介组织,并建立对中介服务市场失信的惩戒机制,以保证地质勘查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上述四个问题的解决,达到繁荣勘查,多出成果,活跃市场,购销两旺。这无疑就会加强地质勘查业发展和推进地勘队伍改革步伐。地质勘查市场不仅是矿业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有一个与农业、水利、建筑、城市建设和环境等相关市场衔接问题。地质勘查工作还要为上述相关市场的投资主体提供专项地质工作信息,即专项报告,推进买卖双方公平交易,拉动商业性地质工作全面发展,服务于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全过程,推进地勘队伍改革。

  (四)坚持体制创新,适应国家对地质工作的需求,探索建立现代地勘企业制度

  坚持体制创新是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方向。在推进地勘队伍改革中,应注重两点:其一是地勘队伍改革要适应地质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这是地勘队伍改革的基点,而不仅仅是适应以服务于资源保障为主的地质工作;其二是地勘队伍改革应坚持体制创新,不是建立传统的企业,而是要探索建立现代地勘企业制度,提供市场竞争力。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和"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与"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通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打破几十年来地勘单位清一色的公有制,大力吸收非国有资本,建立股本多元化和产权清晰的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探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勘查与基础施工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规模的工业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五)转换经营机制,巩固地勘队伍改革成果

  体制改革与机制转换是相辅相成的,企业体制决定了企业的经营机制。而企业经营机制反作用,是巩固企业体制的有力保证。因此,转换经营机制是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对实行企业化经营和转制为企业的地勘队伍,要加强用工、分配、人事和养老、医疗保险等配套制度的改革。转制为企业的,其用工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采用聘任制,签订劳动合同,要按国家规定为被聘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等相关费用。领导要由企业董事会聘任,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员工能上能下,能走能进。要不拘一格选用人才,建立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与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并存分配制度。要制订以资产保值、增值,经营目标和安全生产等为主要内容的责任目标。按目标完成情况,企业领导班子可实行年薪制,而中层干部按岗设薪,按其工作业绩,严格考评后,核定奖金分配等。而实行企业化经营的地勘队伍,也要按照企业机制运行,以巩固地勘队伍改革成果。

  (六)按照国家"抓大放小"的要求,放开搞活地勘单位兴办的小企业

  "抓大放小"也是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是对过去地勘单位兴办的以安置富余人员为主,规模小,市场竞争能力弱,经济效益差的小厂点、服务网点和商贸业,坚持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进行关、停、并、转或采取拍卖、出售、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进行民营化改造,实行国退民进,放开搞活地勘单位兴办的小企业。以使地勘单位有更多的领导精力、人力资源和有限的货币资本,加强地勘队伍主要产业的改革与发展。但在放小工作中要保持队伍的稳定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组织领导与政策措施

  推进地勘队伍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辩证法告诉我们"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务的的内部,从一事务对他事务的关系去研究事务的发展。"国办发(1999)37号文和国办发(2001)2号文件对推进地勘队伍改革也体现了这一重要思想。上述主要论述地勘队伍自身如何把地勘队伍改革推向前进,而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外部环境,特别是国家政策支持,加强行业管理和社会重视也是十分重要的。

  (一)加强国土资源部和地方政府的宏观指导是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当务之急。

  国土资源部应统一指导全国地勘队伍改革,且防止一放了之,并要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改革,强化对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任务和责任。统一思想,坚定方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培养典型,加强经验交流,提出地勘队伍改革的多种模式,以点带面指导推进地勘队伍改革。

  (二)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强对地勘队伍改革的理论研究和指导,为推进改革提供理论支持。

  "没有革命的理论,便没有革命的运动。"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开展对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理论研究和理论指导工作,推进地勘队伍改革深入、健康、有序的进行,加快其改革步伐。建议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全面总结自国办发(1999)37号文件印发五年多来地勘队伍改革的实践,弄清现状,理出经验,分析问题,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地勘队伍改革的理论研究和理论指导。

  在理论研究方面,建议开展矿产资源资产和矿业权资产管理的理论研究,探矿权市场建设和矿产勘查资本市场建设的理论研究,地质勘查的产品属性、地勘队伍改革模式和建设现代地勘企业制度的理论研究,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有关法律保证和政策体系研究,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和良性互动的理论研究,支持商业性地质工作经济政策的研究等。

  (三)国家应研究出台有机联系的地勘队伍改革的政策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推进地勘队伍改革创造条件。

  地勘队伍改革是一项高难度工程,要将相当部分的地勘队伍由五十年来的事业单位体制转制为企业,没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是不可能实现的。国家为支持地勘队伍改革,先后颁发了国办发(1999)37号文件、(2001)2号文件和(2003)76号文件,提供了一些优惠政策,需要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与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贯彻落实中的检查、指导工作,将政策落到实处。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根据五年来的实践,再研究出台一些新的政策,并使各项政策之间相互配合,构成有机联系的政策体系,以推进改革,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和稳定队伍。

  主要建议再出台和明确如下有关政策与规定:对转企过程中地勘队伍(含转企后,符合规定年龄的同志)实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地勘单位基本建设实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政策;中央财政对地勘队伍住房补贴政策;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政策(含转企过程中的职工);中央与地方政府加大公益性地质工作经费保障政策;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基本建设费用纳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资金渠道的规定;建立国家矿产勘查专项基金的规定;完善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机制,遏制矿产资源储量增长;建立资源耗竭补贴制度,允许矿山企业在税前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用勘查资源后备基地;改革完善矿业权资产收益分配制度;建议将矿业和农业一样列入第一产业,并改革矿业税费制度;改革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发有关财务规定,矿产勘查费和购买矿业权的费用进入矿业成本,加速勘探设备折旧和加大一次性费用摊销等。形成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有机联系的政策体系。

  (四)加强党的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地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队伍的总体稳定。

  地勘队伍稳定是推进改革的基础,地勘队伍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是50多年来地勘体制的重大变革,是一个高难度工程;地勘体制改革方向是要建立现代地勘企业制度,又是一个创新工程。因此在地勘队伍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必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与建议,集中广大职工群众的正确意见,推进改革;要耐心作好在深化改革中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职工深入理解推进地勘队伍改革的必要性和长远意义,自觉处理好小局与大局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主动关心、支持和参与改革。但应注意的是,要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思想疏导工作,使推进改革的程度与广大职工的承受能力结合起来,务必保持队伍的总体稳定,积极引导广大职工把地勘队伍改革推向前进。

  (五)加强行业协会建设,为推进地勘队伍改革提供服务。

  地勘行业协会是社会主义地质勘查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地质勘查市场建设和推进地勘队伍改革工作中,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因此,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的,"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地勘行业协会要在国土资源部的领导下,协调地勘单位行动,引导地勘单位贯彻国家地勘队伍改革的方针政策,反映地勘单位的要求和维护其权益;构建地质勘查活动平台,为会员单位服务;参与行业管理,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当好国土资源部与地勘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为国家地质勘查事业发展服务。

自《中国矿业联合会地质勘查协会》网站